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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镇106国道、方华公路、江人三路道路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人和镇106国道、方华公路、江人三路道路环境提升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人和镇106国道、方华公路、江人三路道路环境提升整治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人和镇106国道、方华公路、江人三路道路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二)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106国道、方华公路、江人三路道路

(四)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187451.65元,非竞争性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183.54元,暂列金额为0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参选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五)工程规模:对106国道(镇政府至地铁站路段)约800米,沿路两侧新建9孔通信管廊约1004米,新建引出13处,新建检查井20个;对方华公路(中医院至聚贤街路口路段)约650米,沿路两侧新建8孔通信管廊约805米,新建引出4处,新建检查井11个等;江人三路(106国道路口至鸦湖公园)约971米,新建引出9处。具体内容以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的全部施工,详细情况见比选文件或以最终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施工计划总工期45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参选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信誉要求:

1、企业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且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人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

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比选的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比选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投标比选资料于20249309:30时至1011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区开发区开泰大道归谷科技园C2栋11楼中洲宏腾)办理投标比选登记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二)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按以下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份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参选人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以上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投标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凡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 企业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三)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比选申请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比选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比选文件,并从发售比选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参选文件的递交

(一)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101714:30-1500(北京时间);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区开发区开泰大道归谷科技园C2栋11楼中洲宏腾开标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二) 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y.gov.cn/)及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htgs.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20-86452972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鹤龙六路6号

招标代理单位: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38353633

联系地址:广州黄埔区开发区开泰大道归谷科技园C2栋11楼


比选登记表

工程名称

人和镇106国道、方华公路、江人三路道路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文件价格(元/套)

500

购买比选文件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购买比选文件

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项目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注:比选文件均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接收邮箱:

登记时递交的资料

已按《比选公告》中资格要求的材料提供齐全,内容详见附件。

获取比选文件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发布时间:2024.09.30    来源:中洲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次数:2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