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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中 洲 宏 腾
地 址:中国·广州天河区工业园38号
大亚湾区西区樟浦村污水整治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立项批文编号:惠湾发改资[2018]122号),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以《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为准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大亚湾区西区樟浦村污水整治工程
(二)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西区樟浦村
(四)工程造价:7272599.82元。
(五)工程规模:铺设排污管DN150-500约5000m。(具体以施工图纸、清单及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包括: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七)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工期为120日历天。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报名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1人(按照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要求,省外企业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
上述人员均不可兼任于其他项目或其他岗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或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4.4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 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评标结束后,中标人无需提供转账、汇款凭证。
2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的,应当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①密封包装外表面应写明:
招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工程名称:大亚湾区西区樟浦村污水整治工程银行保函审查资料
投标 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②如果因递交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审查资料迟到或在递交过程中遗失,或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包装、密封、标记的,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四)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七、开标评标程序
(一)投标人电子签到。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交易员,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电子签到(按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网上投标报名的先后顺序进行签到,如果投标人不派交易员参加开标会,视作投标人同意开标评标结果)。
(二)确定正式投标人。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执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及上传的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的特征码和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检测。经检测存在同一网卡地址、IP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和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均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同时报告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查处。通过符合性、有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三)开标评标。本项目采用经济标评标办法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通过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出各投标人的经济标总评分,总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如果本工程有两个或多个投标人总评分相同,清单总报价低者排名在前,如果总评分及清单总报价都相同时,所有的工程清单项目费合计得分高者排名在前。根据投标人的排名先后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八、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752-5103135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宏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52-2150569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5190880